旭彩仓繁 发表于 2024-10-30 06:40:48

关于分税制,吴敬琏为什么生气?他真的有道理吗?

  财经作家吴秀波写到:
  “以分税制取代财政大包干制,目的就是改变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被动局面。在朱镕基和他的幕僚们看来,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必须进行重新的“合理设置”,否则,宏观调控将缺乏坚实基础。如果中央政府在改革中行动迟缓,地方则积极试点和力求扩展,那么,加快改革很容易被理解为自下而上地冲破中央的领导和管理。
  1993年7月23日,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税制的想法,一个多月后,分税制改革的第一个方案出台,中央将税源稳定、税基广、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,消费税、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,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;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75∶25的比例分成。
  为了说服各省,朱镕基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,奔波全国,一一说服,其间颇多拉锯、妥协。那段时期的朱镕基压力非常之大,到处都是反对之声,他首站去的就是在财政大包干制度下得益最大的广东省,自谓“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”。朱镕基成功地说服了广东省,作为“代价”,他同意将土地出让收入部分归于地方政府,这为日后的“土地财政”埋下伏笔。
  分税制的实施成效非常显著,在这项制度执行的第一年——1994年,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就猛增200%,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%急升至56%,但财政支出占全国总支出比例比上年只增加2个百分点。
  分税制的推行是改革史上一个转折性的事件,它带来的最重要的结果,是中央在经济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中重新获得主动权。从1995年到朱镕基退任的2004年,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2%,但财政支出平均只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0%。
  在原理上,分税制是一项联邦财税制度,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不同形式的分税制,然而这一制度在中国却发生“变异”,成为了中央实现经济集权的手段。作为分税制的首倡者之一,吴敬琏在晚年对这一制度的实行现状非常不满,在他看来,推行分税制的前提是必须清晰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分配,然而这两项都被刻意地“回避”了。
  首先是事权不清,特别是中央政府,将公共服务部分的大部分支出转嫁到了县以及县以下的政府头上,以2004年为例,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为45%,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约72%。在教育事业费上,中央财政支出219.64亿元,而地方财政支出3146.30亿元,是中央的14倍多;社会保障补助方面,地方财政支出是中央的近7倍;支农支出是中央的10倍。在中央把省里的部分税权上收的同时,地方也上行下效。
  地市政府的财政税收上收到省里,而地市一级则把县乡财政税收上收到地市,其结果是,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权只有余下不到17%的水平,却负担80%的民生和绝大部分公共事务的支出。由于“支出责任”的过度分散化,逼得地方政府不得不把自己变成“企业”去赚钱。
  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结构分析图
  其次是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,中央将大部分税收持于手中,却不公开财政支出细目,拒绝建立对话协商机制,应转移到地方的那部分从来不与地方讨论,不接受监督,而是以“项目建设”的方式落实,投资及决策权力集中于国务院的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各大部委,地方政府毫无话语权,只好在北京设立“驻京办”,出现了所谓“跑部钱进”的恶劣局面。地方一“跑部”,中央的权威当然就至高无上了。
  这两个问题,用直白的话说就是:地方把大部分的钱交上去了,但要花的钱却越来越多,中央把大部分的钱收上来了,但怎么花却从不跟地方商量。C.E。林德布洛姆在《政治与市场:世界的政治-经济制度》一书中曾揭示说,政治权力制度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为经济运行规定了一种基本环境,形成了所谓的“统率性规则”。基础于联邦政体的分税制在中央集权政体的中国发生“变异”,正是这一规则的生动体现。”“
  朱镕基在退休后在清华大学发表眼睛时说:
  朱镕基说:“最近呢,还有一种谬论呢,国外的报纸也有,国内的报纸也有,说这个房地产项目这么沉重,都是过去这个分税制搞坏了,说税收都收给中央来了,地方没钱了,所以它只有发展房地产才有钱?狗屁!”
  他表示:“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,就是房地产的钱,都收给地方政府,而且不纳入预算,这不得了。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,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。这个绝对不是分税制的错误。地方没少收钱。(财政收入)总共8万亿,一来一回(地方)收回来7万3千亿,还少啊?还没钱?现在地方有的是钱。这房地产(问题)根子就是房改政策错误。”
  在此次座谈中,朱镕基重点谈了对近年来争议颇多的分税制“功过”问题的看法。
  他说:攻击分税制,说分税制掏空地方财政,造成农民贫穷的人,根本就是无知!无知还透顶!
  他表示,为此发脾气“绝不是为了我个人,也是为了整个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。”
  以2010年财政收入数据为依据,他对分税制掏空地方财政,造成地方财政弱势,使得地方把负担都转嫁到农民头上,进而倚重土地财政,直接推高房价的观点予以批驳。其中提及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账数据,此前官方尚未披露过。
  他说:“去年全国财政收入83000亿,其中,地方直接收入4万亿,中央税收返还(给地方)33000亿,两者相加是73000亿,占了大部分啊。中央财政收入多少?是15900亿(注:原话如此),占83000亿的20%左右吧。92、93年中央财政收入比重是28%、27%,现在20%都不到,怎么能说中央把税都收上去了,收得过多呢?”
  对分税制存在的问题,他也有反思:“当然我们还有缺点,主要是返还支付的方式。税收返还(转移支付)的工作做得不好,要靠地方‘跑部钱进’,求爷爷告奶奶才能拿到。”
  同时,他表示:“分税制有缺点,但我负的责任不是主要的,因为我当时就说,分税制改革没有完,要继续进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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