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891161 发表于 前天 05:17

上班第一天,罚了500元!太黑了!

  我的老乡今天第一天上班,工作是发广告。
  被嘉定区北管村的城管看到了,没收了广告,又把电动车推走了。
  城管队的管队长说了一大堆方言,俺老乡也没听懂。只听城管们说广告不只不能贴,也不能发。老乡听了马上承认错误,表示不知道发广告也不行。保证再也不犯这个错误了。管队长却说把车子押在这儿,去拿500元来,否则电动车扣在这儿就不能推走了。可以给你们开发票,你们回公司可以报销。
  老乡再三请求,管队长都铁面无情不予同意,少一点都不行。老乡手里钱不够,最后打了我的电话,我去给送的钱。
  老乡做的当然不对,但是老乡有较好的态度并愿意改正,不能警告下吗?如果再犯再予以罚款?!共产党讲文明执法,讲人性这样做(又扣车 又罚款 少一点都不行)对吗?共产党不讲说服教育只认钱吗?
  我怀疑的是:城管是否有权罚款?
  罚款是否过分,超出他们的权力范围?
  收据不是市政府账务专用收据!收的钱是上缴国库还是放在自己的小金库或者吃喝了?!
  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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